40 first blo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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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着笑意,闭上了眼。 首都最高的巨钟走到十二点,指针分针和秒针完美地重叠在古老的数字上。 莱默尔正和参孙在河边的凉风中躺在草地上,参孙说了很多很多他童年、年少、青年时遇到过的失败,又是怎样一一将它们推开。 人到了中年,应该谨慎踏实才是,因为再也没有长辈愿意罩着了,不再允许失误。 可参孙才三十,莱默尔也才二十七,他们聊这些,都显得太早太早。 莱默尔看向大钟,伸出手遥遥笔画,说:“啊,时间走得真快,人生…人生太短暂了。” 参孙也看到了指针重叠的那一刻,他出现一种奇异的心理,仿佛他们二人在刚才完成了一个特别的仪式。 什么是爱情?巨大的问号突然冲进参孙的心房。 他不该在这种时候想这个,因为爱情是很朦胧的东西,若不想,就完全没有,一旦想过,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过,在心里扎进根了。 参孙开始担心自己输了。哪怕他还没有动心,但他很可能比莱默尔先一步想到了这种东西。 疯了,他疯了,悔不该那天用弗莱明立威。 他笑弗莱明疯了。 可那个笨蛋愚蠢成了常态,再蠢也能平安无事。而他这个登徒子必须保持清醒才能自由自在地翱翔,疯,会让他折翼,沉重地摔到地上。 莱默尔手肘支着草地,侧躺过来,修长的裤腿在脚腕交叉,安静的眉眼对着参孙。 参孙却像出了神一样唇色发白,直直地看莱默尔,不能说话了。